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岳阳人力资源网时间:2013-05-21
6、综合成绩
(1)教育系统和屈原管理区委党校
综合成绩(非报考音乐的考生)=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综合成绩(报考音乐的考生)=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20%。
(2)其他系统
综合成绩(报考非计算机类的考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报考计算机类的考生)=(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最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在屈原红星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屈原电视台公布。
7、体检。在考试总成绩排名前后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原则上不实行替补。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责。
8、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也不予聘用。
9、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10、笔试、实际操作和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名册表》和《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编制、人事计划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应聘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作假、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30-5722366 传真:0730-5722366
监督电话:0730-5720177 0730-5720154
联 系 人:田利 冯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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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