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公告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5-18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深入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经省、市州考录办同意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公示和录用

省、市州考录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省、市州考录办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形成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试行一年试用期。新录用人员须接受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的考生,本人提出放弃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备查。

十二、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市州和省直招录单位要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十三、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省考录办、各市州考录办、省直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

监督电话:

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0931—8872048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931—8829359

省人社厅监察室 0931—8826098

附件:

1、2013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省直)

2、2013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情况简表(市州)

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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