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山东省烟台市公务员招录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来源: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5-16
根据《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公安、监狱等系统招考简章的规定,现将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范围
2013年烟台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已经公布,点击查询。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全市面试资格审查统一定于5月19日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报考烟台市市直和长岛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昆嵛山保护区机关及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系统招考职位的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在烟台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乘坐1、5、7、18、52、62、86路到烟台人才市场站点下车)负一楼人才交流大厅进行。咨询电话: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0535-6785083。
县乡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证明(专科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辅修第二专业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要提供学位证书。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
5、招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的,都要提供相应证书,已通过司法考试但尚未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其中要求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考生所从事工作的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证明。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的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系统的人员,要在上述要求的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先进行现场目测或身体初检,合格后,再到指定位置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现场目测(身体初检)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目测或身体初检问题详见有关招考简章,咨询电话:市公安局6297132;市司法局(监狱)3347057。
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全市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统一定于6月2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与面向社会招考同步进行,有关事宜请咨询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789846。
(三)公安、森林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工作,定于6月3日进行,有关事宜由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另行通知。
附件:
1.各县市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2.2013年烟台市市直和长岛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昆嵛山保护区机关和公安(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工商、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流程
烟台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附件1
各县市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芝罘区:芝罘区华茂街30号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北楼五楼大会议室(乘坐1路、2路、5路、10路、45路、51路、52路、62路、70路至文化中心站下车向北200米,乘坐46路,49路银河证券下车向南50米),0535-6226889。
莱山区:莱山区枫林路24号莱山区政府办公大楼601房间莱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科(乘做1路、5路、7路、18路、23路、33路、50路、53路、55路、62路车到迟家下车向东500米,乘10路、17路、51路、59路、61路到莱山区政府下车),0535-6891572。
福山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室(乘坐31、301、308、521、526路公交车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站下车),0535-6356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