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凯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黔东南州人社局时间:2014-06-27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7月5日9:00至7月13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交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 年7月15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笔试考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纪检监察机关的统一监督、指导下,由凯里学院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凯里学院组织实施。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17日15:00—17:3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凯里学院人事处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凯里学院及初审工作人员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指导下由凯里学院组织实施。
面试(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7月17日15:00—17:30(入闱资格复审合格考生)
面试(专业测试)时间:2014年7月18日上午8:30
面试(专业测试)地点:凯里学院(具体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凯里学院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
2.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