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4年贵州省都匀市公开招聘乡镇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4-06-26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7月7日9:00至7月12日18:00。

1、资格初审在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4年7月10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2014年7月10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14年7月11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各招聘单位在7月12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23:59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打印《报名信息表》供各环节使用。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17日9:00至7月18日23:59期间,登录“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dyrs.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招聘办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紧缺专业招聘职位资格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招聘计划数。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③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县(市)“项目办”、“引导办”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年度考核情况等内容。

⑤报考定向招聘村支两委人员职位的,须提供本乡(镇)党委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具有任职村名、任职时间及是否在职等内容并需加盖市委组织部同意报考意见。

⑥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职位的,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并加盖市民政局同意报考意见。

⑦报考定向招聘都匀市辖区内的部队所在地随军家属职位的,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⑧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

⑨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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