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汕尾陆丰事业单位招聘160人公告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6-26
(二)技能测试
1、确定财政类技能测试对象。
(1)财政类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对象名额末位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 分别按“会计学原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招聘岗位考生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2时,则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考生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
(2)确定为财政类技能测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布。
2.资格审核。财政类技能测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技能测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A4 纸双面打印)原件;准考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历认证(鉴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由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技能测试对象人数仍达不到1:2时,则对已通过合格分数线考生确定为技能测试对象。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内容:用友财务(U8)软件。成绩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财政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技能测试成绩×20%。
其余各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位。
(四)面试
考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为60分。
1、确定面试对象。
(1)需要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末位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财政类考生分别按“笔试、技能测试”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其余各类考生分别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次序的成绩高低确定。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2)卫生类免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对象。
(3)确定为面试对象人员在陆丰人才网(http://www.lufengrc.com)公布。
2、资格审核。卫生类和林业类考生面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该用人单位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需本人到场,并提供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A4 纸双面打印)原件;准考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鉴定)证明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以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上交与报考时上传同版的相片 2 张(大 1 寸)。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卫生类免笔试除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位,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卫生类免笔试除外)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面试对象人数仍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一)各类面试对象(卫生类免笔试除外)面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卫生类免笔试的各招聘岗位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额末位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分别按“学历高低、毕业先后”次序确定。
(三)对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取得体检资格的拟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与报名时上传相片同版)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验和考察或体验和考察不合格的,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卫生类免笔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同岗位代码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若某些岗位拟聘人员仍少于拟聘用人数。财政类和林业类则由通过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服从调剂分配且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同类岗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卫生类不予递补。
3、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核、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陆丰人才网公示7天。
七、聘用
各岗位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该岗位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卫生类被聘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其它各类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
(二)本次招聘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负责。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请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四)本公告若有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660-8821147、市财政局人秘股0660-8821087、市林业局人秘股0660-8811160、市卫生局人事股0660-8989101
陆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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