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教师招聘150人公告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6-26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区招聘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7月14日(星期一),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上午:8:00—9:30
(2)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上午10:30-11:30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照学科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应聘A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应聘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讲课(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模拟授课)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讲课的教材使用淄博市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现场答辩由考生现场回答评委提问进行答辩,答辩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应聘B类岗位除面试外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事宜详见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四)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B类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讲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zhangdian.net)公布。
(五)考核体检
由区招聘办公室按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类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和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区招聘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该岗位其他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及中小学教师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自主选择单位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单位。对选择单位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公示
选择单位结束后,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需先在城区学校实习培训一年,培训期满后到郊区学校任教。
3、聘用
公示期满后,新聘用人员需提交报到证原件并与招聘主管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区监察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特别需要防范所谓出售内部试题等网络诈骗。
此次招聘由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参加招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张店区教育局 0533——2869883 2861659
监督电话:
张店区监察局 0533——2869551
张店区人社局 0533----2869945
更多相关信息:
小编推荐:
官方微信 woshigwy QQ交流群 23808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