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9名教师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时间:2013-05-15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经高新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对引进的高层次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其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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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