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淮南市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公告
来源:淮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时间:2013-05-0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07号)要求,经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2013年招募2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其中凤台县10名、八公山区2名、潘集区6名、毛集实验区2名、(具体招募岗位及条件见《2013年淮南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条件及服务期限
招募对象为本市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是指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从事支教服务的招募条件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
招募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岗位所规定的条件;
3、身体健康。
招募对象在农村基层服务期限为2年。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14至15日
地点:市人社局一楼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报名时考生填写《2013年淮南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报名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交报名费90元。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08∶00 ─ 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 ─ 12∶00 《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四、有关要求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募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3︰1,少数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数。
五、教材征订
《综合知识》考试参考资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编写、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基层工作知识与实务》(2013年版)。《职业能力测试》不指定教材。订购教材的考生,报名时自愿购买,教材费用全省统一定价。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考生于2013年5月30日,到市人社局一楼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凭身份证、报名费收据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公布
2013年6月14日20:00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apta.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考生也可于6月15日通过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hrss.gov.cn)、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查询考试成绩。
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职业能力测试》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笔试入围对象。
七、考核、体检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募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主要对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核确认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审核符合条件的初定为招募人员,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确定。招募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签订服务协议,组织到服务单位报到。
九、相关待遇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颁发由全省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其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二)按照《关于切实保障“三支一扶”毕业生生活待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社〔2010〕1695号)的要求,省级财政在中央专项财政补助的基础上,负责保障一定的生活补贴经费和交通、体检经费,统一为“三支一扶”毕业生购买住院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级财政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
(三)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规定,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15%的比例单列计划,定向考录公务员、选调生等;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皖人发〔2008〕44号等文件要求,在落实扩大省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比例的基础上,市、县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凭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四)按照省政府皖〔2009〕39号、原人事厅皖人发〔2006〕49号、皖人发〔2008〕44号、皖人社发〔2009〕1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服务期工龄连续计算、职务工资确定、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等政策。“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