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武汉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武

来源: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时间:2013-05-08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13〕11号)文件精神,经与市物价局商定,现将武汉市组织参加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时间为:

9月7日上午: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

下午: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上午: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下午: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4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四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考试管理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五科(级别为“考全科”)实行三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级别为“免一科”)实行二年滚动管理,即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3年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13年5月2日9:00~12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市),上传近期一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内,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二)首次报考(“考全科”或“免一科”)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盖章)后,持有关证件(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经市物价局人事处审查报名资格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缴费。

(三)续报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确认并缴费。

(四)审查资格、确认缴费时间为5月7日~13日(双休日除外)。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70元。

2013年9月2日~6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的征订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本通知公示网址: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whrsj.gov.cn);武汉人才网 (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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