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内蒙古锡林郭勒正蓝旗教育系统招聘59人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12-12

(五)体检

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分专业、分岗位,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岗位需求人数与参加体检考生人数的比例为1:1。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补充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范围。以此类推。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六)考核、公示、聘用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1、考核

由正蓝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①报考人员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②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是否积极向上)。

2、公示

将考核合格者信息公示7天。

3、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经正蓝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给予聘用。对新招聘教师实行合同制,受聘教师与所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

(1)待遇

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享受每月2000元工资及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待遇。并享有职称评聘资格。

(2)工作考核

合同期内,由教科局和所在学校负责对受聘教师进行工作考核。

(3)续聘

合同期内,受聘教师态度端正,工作勤奋、敬业,在教学常规业务工作(包括备课、教案书写、课堂教学、课堂管理、作业批改等)中成绩突出的,合同期满后予以续聘。

(4)正式聘用

合同期内,受聘教师在教学常规业务工作中成绩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聘为正式教师(工龄从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获得旗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奖励一次以上,且在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得第二名以上奖励或在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时被评为二级以上指导(辅导)教师的。

2、年终考核获得优秀等次一次以上,且在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得第二名以上奖励或在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盟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时被评为二级以上指导(辅导)教师的。

3、所教班级学生在参加高考、中考及学业水平测试中,其所教学科平均成绩排在全盟前三名以上的。

4、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受聘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予以解聘;

二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的,予以立即解聘;

三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予以立即解聘;

四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学校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学校提出,拒不改正的,予以立即解聘;

五是受聘教师在合同期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即解聘。

六、公开招聘纪律

为严肃纪律,保障此次招聘考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现结合我旗教育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一)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

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婚亲关系之一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严肃处理违反考试纪律人员。

1、应聘人员如有对报名证件进行伪造、涂改行为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笔试、试讲、体检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2、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试讲、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举报事宜

1、受理举报时间:公示期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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