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茂名石油化工学院招聘8人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时间:2013-12-05
(6)入党证明原件;
(7)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三)考试
1、笔试:2014年3月30日上午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30日中午公布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及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4年3月30日下午组织面试。面试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即笔试成绩前24名有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是否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知识及能力。在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组成,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2014年3月31日上午进行体检,3月31日下午及晚上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由学校派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辅导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4年4月30日前与我校签订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人事处处长任组长,学生处处长、监察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1、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笔试命题和阅卷专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3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集中后),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所有专家集中后均将通讯工具交工作组集中管理。凡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属专家评委或工作人员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考生的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gupt2981161@126.com
4、网址:http://www.gdupt.edu.cn。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传真:0668-2981161
6、联系人:梁老师纪老师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