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合肥市庐江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来源: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时间:2013-11-21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庐江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本次招聘岗位共4个,具体招聘单位及资格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年龄放宽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县现在编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县政府综合楼六楼东)。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农委共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入围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各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3,不足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