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洛阳市洛龙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洛龙区人民政府时间:2013-11-21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站“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九、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卫生局统一分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选择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
本方案解释权由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156602 63259228
附件2 加分申请表 .doc
洛龙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61156597
更多事业单位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