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新余日报社招聘采编人员和校对启事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时间:2013-11-19
七、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开考比例
招考名额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其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考察由新余日报社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十、聘用备案
1.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咨询电话: 0790-6441752 6446044
纪检监督电话: 0790-6668572
本公告由新余日报社负责解释。
新余日报社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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