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马龙县选调办面向全市联合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国家国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11-19
(三)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公开选调人选,报县选调办讨论后确定。
(四)选岗
在确定拟调人选后,由拟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若有特别岗位职责要求的,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办理)。
出现平分现象的,按照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的顺序优先选岗。
(五)公示
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选调机关公示7个工作日,没有收到或未发现影响使用的,正式确定为拟调人员。
如无合适人选的,经选调机关研究决定,并报县选调办同意后,可以暂时空缺。
(六)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产生的空缺职位,从本职位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1.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选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4.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
5.导致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的。
(八) 确定职务
一般按调入前职务平级确定职务。对拟选调人选考察后原单位未与县选调办协商提拔任职的,不予调入。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三)本次公开选调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马龙县组织(人社)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马龙籍在曲靖市外工作的人员,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确因照顾父母、解决夫妻分居等实际困难和问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签章,可参加报考。
联系电话:0874-8880103
举报电话:12380
附件:
马龙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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