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税局201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11-18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61156597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国税局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新疆税务干部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国税系统为隶属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中央驻疆单位,下辖地、州、市国税局19个,乌鲁木齐2个开发区国税局,县(区)国税局105个;所属事业单位38个,其中:自治区国税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注册税务管理中心、税务干部学校、税收科研所),各地、州、市国税局直属事业单位33个。
新疆国税局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
(四)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发布信息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1年11月至1995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详见附表一);
(七)全日制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二)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六)填写《2013年新疆自治区国税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七)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八)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九)11月28日开始上网打印准考证,12月1日笔试(考试科目、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十一)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