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黑龙江黑河学院招考人员公告(下半年)
来源:国家国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11-16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的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坐落在国家首批沿边开放城市——黑河市,与素有“大学城”美誉的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江相望,是中俄边境线上我国境内第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58年,历经黑河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等发展阶段。2004年5月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4月纳入省属院校,2008年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0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培育单位。
学校秉承“明德、笃学、励志、求真”的校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学校占地面积53. 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08亿元。有教职工784人,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8788人。设15个系(中心、部),开设涵盖九个学科门类的38个本科专业。学校被评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单位,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精品课程3门。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66个。建有黑龙江省TRIZ理论研究所、黑龙江流域历史与文化研究所、知青研究所等6个研究机构。近三年,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83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项目4项;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288篇,其中被SCI、EI等收录10篇,发表于核心期刊78篇;出版著作、教材53部;获得省级科研成果奖318项;获得专利103项。
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文明单位标兵”、“省三育人工作先进单位”、“省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河学院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二)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过硬的综合素质,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
(三)职称、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0日。
(四)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院所需专业对口。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3.具有承担高级别、高水平科研项目及主持重点建设项目的能力;
4.能带动和促进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能承担起学科带头人的重任。
四、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1月18日9:00至2013年11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3年11月25日9:00至2013年11月29日16:00。
在此期间,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