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11-14


(5)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专业测试入围人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专业测试分试工和结构化面试。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1、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应聘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10个工作日进行试工。试工结束后,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向社会公布试工成绩、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技术后当场公布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向社会公布各环节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试工成绩×50%+面试成绩×50%)×6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考察

(一)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会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招聘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员 赵作荣 监督电话0991-4365858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丽

监督电话:0991-2660573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医科大学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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