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定县2013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贵定县人民政府时间:2013-11-13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方能开考(报考A类职位比例可放宽至1:1),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或考生不愿意调剂的,取消报考资格,给予退还报名费。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费票据到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此次招考职位分为A、B、C三类,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A类职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B类职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C类职位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A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1)A类01职位(警犬技术岗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可自带犬)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复训考核项目要求》所确定的基础科目内容,评分标准按照《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复训考核评分标准》进行。
(2)A类02、03职位(驾驶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C1科目内容(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及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与内容及建设标准〉的通知》黔公交〔2012〕473号)。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依次为: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进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模拟雨(雾)行、湿滑路面行驶,直角转弯,模拟隧道行驶。考生依次进行测试。按科目二考试规定,如考生不能通过某一项目测试,则取消进入剩余项目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为通过测试项目分值。
2、B类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
B类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大纲(试行)》规定的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基本防卫技术、基本攻击技术、徒手控制技术、解脱技术)、警械使用技术(手铐使用技术、警绳使用技术)、搜身带离技术。
3、C类职位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50分。
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3(A类职位比例可放宽至1:3以内)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B类和C类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整比例(不小于1:2)或招聘计划数。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则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B类职位体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