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四川仪陇县面向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12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考生凭考试准考证自主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在2013年12月10日-12日内,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组织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三)考核
由仪陇县人社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人社网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合格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11月25日18:00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考核、聘用手续办理工作等在体检之后进行。逾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已确定为拟聘人员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在2014年8月31日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4、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17—7216861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附件1:仪陇县2013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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