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201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12
2014年7月底以前,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经政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工资、党组织、户籍等相关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政策待遇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委发〔2008〕30号),结合岳池实际,引进人才享受以下政策:
1.若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占用引进单位行政编制或参公事业编制;其他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没有空缺编制的,使用岳池县人才交流中心专项人才编制。
2.按用人单位同等学历及资格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核定工资,享受相应的福利保险待遇。
3.五年内,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可优先享受公租房待遇。
4.五年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搬迁安置补助费4万元,每年享受生活补贴36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搬迁安置补助费10万元,每年享受生活补贴6000元;更高层次人才,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E-mail:ycxrcb@126.com
咨询电话:0826-5222700(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5245966(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2013年12月20日,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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