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洛阳涧西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时间:2013-11-12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新聘用的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成立涧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涧西区卫生局。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涧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4823120
附件:
涧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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