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湘潭大学非教学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11-11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①机关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两部分。

②会计岗位(含审计处审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与会计知识。

③实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知识(包括实验室管理有关规章、规定)等。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若某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笔试合格线降低为50分,若降为50分后,笔试成绩合格者仍达不到1:3的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①机关管理岗位: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

②会计岗位:采取实务操作方式。

③审计岗位:采取实务操作方式。

④实验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谈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谈占50分,实际操作占5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线为60分。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 ( 陈老师 )

附件:湘潭大学2013年非教学人员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湘潭大学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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