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时间:2013-04-24
2、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县市区财政统一按月凭卡发放。到国家确定的我省14个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桑植县、江华县、城步县、麻阳县、新晃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农村任职的,按本地执行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生活补贴。
3、在村任职期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4、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定向考录。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考。
6、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部门推荐,可参加全省公务员定向考录。省直及各地拿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要注重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考。
7、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聘期考核合格、聘期满后解聘的大学生村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并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在村任职2年以上、政治素质好、会做群众工作、善于协调处理矛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程序选任为乡镇领导干部。
9、首个聘期满后,考核合格、群众认可、自愿续聘的,可以续聘1次,聘期为3年。
10、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立足农村,自主创业。组织开展创业技能培训,设立创业基金,强化创业指导服务。国家和我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的鼓励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各级组织实施的涉农资金补助项目,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倾斜。
11、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7日至5月17日,5月17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的在线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考生必须真实、准确填写相关资料,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经审核资料与本人情况不符的,取消选聘资格。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收取报名费50元/人,笔试免考生免收报名费。
3、考生资格初审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在网上进行,初审结果查询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9日,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5月29日至5月31日到湖南领导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限参加笔试考生)。
4、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为6月2日下午3:00-5: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考试成绩及录用结果均可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查询。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9757,0731—8221617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18504
附件: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