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2014年应届高校免费师范生和硕士研究生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07

(二)报名地点

1. 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 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在其中确定2所大学作为报名地点,具体地点待与相关大学商定后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考生首先填写打印招考简章上的附件《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在所在院系盖章(考生需在报名登记表的承诺人处签字),待重庆北部新区招聘考评小组到校后,在规定时间到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通过择优比选再进入面试考核。

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学校中的1个学科岗位报考。面试考核人选在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该学科招聘人数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重庆北部新区招聘考评小组统一调配拟聘用人员的录取学校。

2.现场审查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硕士研究生报名时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五、招聘办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监察室、教育局组成招聘考评小组到西南大学等院校现场招聘。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招聘考评小组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并现场公布。

2、面试考核。

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招聘考评小组根据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其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本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面试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和特长展示,总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特长展示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才艺等综合素质。

考生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三)招聘具体安排

面试考核安排及成绩公布的时间、地点由招聘考评小组到所在院校后再确定,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消息。

六、拟聘用人员确定

拟聘用人员按学科招聘人数(按各学校相同学科招聘总数计算,不以报考学校相同学科分别计算),根据该学科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在聘用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由招聘考评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请考生特别注意:因拟聘用人选在各学校相同学科中统一排名确定,没明确到具体学校,考生在报名时需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招聘考评小组将根据同一学科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学校,若拟聘用人员未被填报学校录取则由招聘考评小组调剂考生到招聘名额空缺的学校。各校聘用人员确定后当即签订就业协议。

七、体检

体检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于2014年7月10日毕业证件等审查合格后再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取消名额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部新区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规定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任,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二)拟聘人员应服从重庆北部新区招聘考评小组的调剂,如不服从调剂的,视作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签订就业协议的所有人员于2014年7月10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就业协议(英语学科需提交专业英语等级证书)交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所报考的学校报到(在此期间,聘用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对签约后未按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023)67463619、重庆北部新区教育局 (023)67308112

附件: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重庆北部新区人事局

重庆北部新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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