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7名人员简章

来源:平原县人民政府时间:2013-11-07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36567273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确定,2013年平原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要求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护理专业职位的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人员限平原县户籍或生源。在我县服务的由省、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可不受户籍或生源限制;《招聘简章》发布之前,已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非平原县户籍(生源)毕业生报考,可不受户籍或生源限制;非平原籍但配偶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的人员报考,可不受户籍和生源限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无违法乱纪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在读高校学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报名地点:平原县人社局(县政府一楼)。

3、报名时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护理职位的还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事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组织部门认定身份和考核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注意事项:(1)报名时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事业单位招考诚信承诺书》。(2)每位报考人员限定申报一个单位(岗位),而且所学专业符合申报单位(岗位)的专业要求。(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改为定向招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招聘。

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单位的人员,依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单位。已报名人员于2013年11月16日到县人社局(县政府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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