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07
2、面试(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如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模拟测试等形式。
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确认。面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在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5天)。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规定进行。若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人选。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根据《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历鉴定等情况。采取到应聘者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者由应聘者所在单位出具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同时查阅本人档案的办法,确保拟聘用人员的质量。考察后,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参加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替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考试、考核、体检的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批。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市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电话:020-38258807)或市体育局组织人事部门(投诉电话:020-38796303)反映。
(八)聘用。
经上级人事部门批准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合同期间按所聘用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应届(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凡未经拟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招聘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进入组织考察阶段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附件: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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