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1-07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在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公布时间:12月3日。
(五)确定面试名单
各职位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后,考生可登陆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
(六)面试资格复核
1、复核时间:2013年12月4日至12月5日,每天14:30-17:00,具体安排见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贴体检表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社会在职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广东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每位考生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七)面试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面试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6日,共2天。由广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广东局大楼。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40%)+(B×60%),其中A为笔试成绩,B为面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由广东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广东局支付。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增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广东局统一安排考察。考察中,对学历学位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假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局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写出在报考职位所在单位(分支局或广东局直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的保证,如在5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工作调动的,一律按辞退处理。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和监督
广东局人事部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实施。
咨询电话:020-38291737。
广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20-3829005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 大道66号,邮编:510623。
网址:http://www.gdciq.gov.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阅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入围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做好面试准备;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试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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