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28
3、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
对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官,根据担任村官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适当予以加分(具体加分办法附后)。以加分后的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参考资料为《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面试及口语测试的时间、地点待笔试工作结束后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的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上(www.bhrsj.gov.cn)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白河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德莲同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社局、物价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违纪情况记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15—7822452,0915—7822176。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白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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