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28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36567273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其中中学教师45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中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及各职位相关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2、社会人员应有1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须持相关学校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0月27日);

3、应届毕业生为2014年毕业(含2012年、2013年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除此之外,应聘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英语、法语、德语、体育、心理、信息技术教师职位可以为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应聘其它职位须为师范类专业毕业;

(3)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4)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合格以上水平;

(5)师范类毕业报考人员须提交由所在大学或学院提供的师范生证明原件;非师范类毕业报考人员须已修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及相关证明原件;

(6)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本科期间所学专业相符;

(7)报考人员为社会人员的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在填写报名表时,应在备注栏中填上“本人承诺于2014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教、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至11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

(2)每个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应聘学校职位;

(3)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5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减少报考岗位;

(4)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2日17:00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5)如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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