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垫江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25
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遴选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能低于1:2。
(一)笔试科目
1、笔试公共科目100分:公务员岗位和参公事业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专业科目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未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三)笔试时间1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的确定,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县人大办驾驶岗位为实际操作、县政协书画院美术专业岗为美术专业技能考核)。
(四)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轮遴选程序。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3天。
十、办理调任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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