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时间:2013-10-19
六、遴选程序
1.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附加分相加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附加分及总成绩等将在连云港党建网、连云港人才网、连云港宣传网、连云港社科网等网站公示。
2.体检
体检前在职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水平、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进行核实。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科学院反映。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相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4.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8-85825311、85825029
投诉电话:0518-85803247
电子邮箱:lygsky@163.com
本方案由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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