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10-17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应聘人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从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最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拟聘人员名单经请示自治区国土厅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三甲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七、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社厅门户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机电工业学校网站及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
公示结果无异议,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自治区国土厅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自治区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九、聘用
(一)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三)对试用期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附件:
1.广西机电工业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机电工业学校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