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10-16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者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学历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的岗位采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证明向单位函调被聘人员档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4691301(石老师)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