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14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3818795(大丰市纪委廉政办)
0515—82030991(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五、联系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2030386
0515-83929210(大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附件:2013年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及报名表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