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贵州省龙里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黔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10-14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三)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六)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按照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材料汇总经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进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和提供电话号码错误等导致招聘办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龙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5631967
监督电话:0854—5632121 0854—5635135
附件:
1.龙里县201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龙里县201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龙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