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方城县人民政府时间:2013-10-11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异地评委;试卷委托市级以上具有考试资格的考试中心命制,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由县人事考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试(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10月17日,地点:新广场(人民路)。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专业知识、申论”),满分为100分,按70 %计入总成绩(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的组织:笔试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考务中心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10月20日,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公布。
根据豫办(2012)36号、豫人社(2009)175号文件、宛办(2013)1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截止报名前,目前在岗且连续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毕业生,经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总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20%计入总成绩)。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2013年10月26日,地点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考点布置:考点设立面试室、候考室。
(6)面试程序:
①面试前:在候考室验明面试考生身份,审查准考证上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并抽签编号,打分表上只写编号,不写姓名,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前不能按时到达候考室抽签编号的考生,按弃权处理,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②面试中:每个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走出面试室,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室。
③面试后: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收集后,当场统计。由计分员将最后得分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最终全部结束后,主任评委、计分员、监督员分别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名,形成面试最终结果,并即时在面试考点予以公布。
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后,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7)结果公布:面试成绩最终结果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门口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同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成绩相加(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三项成绩相加),总成绩为100分,按照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公安局警犬技术中队按照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分别自高分向低分依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和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经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合格的签订聘任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新进事业单位人员政策进行管理,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