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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10-11

(3)面试时间:2013年1月15日。

(4)面试地点:门诊楼8楼学术厅。

(5)面试成绩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面试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技能考试人数。面试成绩、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和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1)考试时间:2013年1月14或15日。

(2)考试地点:应聘科室专用考场。

(3)考试内容:应聘科室的技能及临床知识考核,研究生包括科研思维及论文小结。

4、总成绩=笔试×40%+(面试+技能)× 60%

总成绩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三)考核。

按面试及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岗位不少于 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由我院公开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在校(单位)成绩和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最后经过考核小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1、对拟招聘人员到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将在我院发布公告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过我院我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依次报卫生厅人事处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2804224。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方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3年人才需求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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