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洛阳老城区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
来源:河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时间:2013-10-10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遵照以上程序,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5277896
附件
1、2013年老城区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3年老城区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13年老城区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5、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