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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局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10-10

事业单位全国考试交流群:23656727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经省交通运输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公路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录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公路局12人;

贵州省贵阳公路管理局29人;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35人;

贵州省安顺公路管理局20人;

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14人;

贵州省凯里公路管理局19人;

贵州省铜仁公路管理局26人;

贵州省毕节公路管理局27人;

贵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16人;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26人;

贵州省交通医院29人。

以上人员共计253人,具体招聘单位、数量、条件详见《贵州省公路局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应聘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职称、专业和技能;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流程是: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14日9:00—10月1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www.gzpta.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结束后,如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其中,职称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招聘岗位,如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单位实际参考考生笔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人数)。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申请完成后(个人信息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报考人员应打印出《报名表》,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贵阳市毓秀路27号贵州省人才大市场二楼现场招聘大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在网上点击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下载打印的《报名表》2份 (注:打印报名表后,报名信息包含照片将不能修改);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其中企业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的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合同(协议)原件及签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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