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九江市物价局公开考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9-24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该岗位体检拟入围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本岗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或本考场其他岗位入围面试分。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加权计算。
7、体检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考选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入围,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考选空额按1:1比例递补一次。
8、入围人员公示: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由本次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缺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列为体检对象。
十、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
1、本人2010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纳入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在岗证明材料,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证明材料,报考财务会计岗还需提供现正在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证明材料;
2、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符合条件者拟聘用。递补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十一、考核
由市物价局组成考核组。考核组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递补。
十二、公示、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从正式选用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调入手续。
十三、监督及咨询电话:
市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898360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8211587
市物价局办公室:8224267
本次考试选调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