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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事业单位招聘642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梧州市人事考试网时间:2013-09-24

6、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7、享受免报名考试费待遇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上材料由招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五)开考条件

1、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确实不能开考的,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者,以便报考者及时调整报考岗位。

2、代课教师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10月28日至3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和方式: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包括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人文常识、公文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时事热点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范围包括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3)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2、考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地点:

(1)市本级及城区事业单位:梧州市区。

(2)各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县(市)政府所在地。

(3)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

2013年11月25日后,报考人员可到招聘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5、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2分;

2、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分别加5分(报名时提供县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服务期计算时间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始报到之日起至2013年10月8日;

3、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须在2013年11月8日前提供,过期提供材料无效。加分情况应在市(县)人才网站和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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