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湖南张家界慈利县公开招聘第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13-09-17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由卫生局和招聘单位组织,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卫生局或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卫生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核的重点是针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卫生局审查后报市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考核。递补人员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六、公示、录用及聘后管理

招聘单位及卫生局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卫生局审核,报市、县人社局批准。对具有相应学历和执业资格的拟录人员凭学历、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其试用期为6个月。

对于具有相应学历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拟录人员,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2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凭学历、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办理聘用和进编手续,期满未取得执业资质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进编手续。

七、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慈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jcl.gov.cn/)公告,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3、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4--3368598(县人社局人事教育管理股)

0744--3223578(县卫生局人事股)

附件:2013年慈利县公开招聘第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013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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