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广西钦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未知时间:20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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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3〕41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钦州市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钦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5名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钦州市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度钦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详见附件)。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

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

(三)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其中护理、药学、医技类专业和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其中护理、药学、医技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钦州人才网及县、区相关网站同时发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届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报名时间

2013年9月5日—1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核与缴费(2013年9月5日—18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后应尽快到钦州市各县(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缴费。

1.资格审查以现场确认的方式由钦州市各县(区)卫生局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现场确认的地点:钦州市各县(区)卫生局(具体查看《计划表》)。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9月5日—18日。

2.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符合免笔试和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

3.缴交报名与考试费。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人,共60元/人)。缴费时间:2013年9月5日8:00—9月18日12:00。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钦州市各县(区)卫生局核实符合免笔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资格后,在笔试开考前将结果送同级人社局审核后,送钦州市人社局、卫生局备案。

(四)开考比例调整(2013年9月19日—26日)

拟聘岗位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级县(区)人社、卫生局审核,钦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即可开考。钦州市人社局将核准的调整情况及时通报钦州市卫生局。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2013年10月19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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