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政府时间:2013-09-09
笔试成绩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202.111.154.232:9090/fsmcms_lylcq/html/lylc/col194/column_194_1.html“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三)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政府网站(http://202.111.154.232:9090/fsmcms_lylcq/html/lylc/col194/column_194_1.html
“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202.111.154.232:9090/fsmcms_lylcq/html/lylc/col194/column_194_1.html“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本次招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和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政府网站http://202.111.154.232:9090/fsmcms_lylcq/html/lylc/col194/column_194_1.html“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遵照以上程序,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3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工作经历证明
4、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5、2013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解释
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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