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7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2013-09-09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部分省直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4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要求和业务能力。其中,招聘岗位有专业类别要求的,按照《2012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阅)中对应的专业类别范围报名。其中,无对应专业类别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报名。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
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人员报名应聘,应当符合与报名应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学历和年龄条件。其中,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3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列表,其中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两证齐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3年9月10日9:00至9月16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报名工作页面申请报名。提交申请时,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在报名期间,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于每天下午18:00以后公布所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请报名应聘人员关注。
特别提示:根据以往网上报名情况,部分报名人员常常选择报名后期集中报名,结果造成网络拥堵而无法报名,错失报名机会。建议报名人员,选择好报名应聘岗位后,及时提交报名申请,进行网上报名。
2、查询报名序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笔试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初审)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9:00至9月17日18:00。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在24小时内进行初审。
4、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一般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通过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其中,9月16日24:00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9月17日0:00至18:00期间,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继续进行,但报名申请暂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因网络申请报名页面自动关闭,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并符合岗位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6: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名应聘人员先通过网站报名系统上传近期、免冠、正面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要求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着深色衣服),经招聘单位审核合格后,再通过该报名系统用网银缴纳考务费150元。
未按规定通过指定网站上传照片和缴纳考务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在3:1及以上。
报名确认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压缩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岗位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报名资格随之取消,不再进行补报和改报),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相关信息,不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后,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全额退还报名应聘人员缴纳的考务费至该报名应聘人员缴费卡账户。
报名确认中,有2类报名信息经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同意后可以修改:通过资格初审达到岗位开考比例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更(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