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石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南公考网时间:2013-09-06
六、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7日
2、笔试地点:石门县新世纪实验学校
3、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时间:2013年10月10日
2、面试地点:石门县新世纪实验学校
3、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相关专业知识高者为先。
4、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试
5、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测试要素一般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关系的意识与技巧等。
七、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按公务员体检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在监督部门临时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及技能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递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壹次。
十、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本人文凭、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监督
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制群团工委、县纪委对考试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可通过石门政府网、石门人事人才网查阅。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 5329963(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5329855(石门县人社局军转计划股)
5335683(石门县水利局)
5323721(石门县科技局)
5157489(石门县民政局)
5422413(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5336293(石门县农业局)
石门县人力资源考试院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