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昆明市儿童医院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时间:2013-09-06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 9 月14 日上午10:00至9 月21 日上午10:0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采集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打印《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由昆明市儿童医院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9 月22 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现场审核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楼五楼人力资源部
(四)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13年昆明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
2、主要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
3、辅助材料:《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笔试费50元。
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面试时再复核原件,届时若不能提供出相应证件原件或所提供证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如有硕士研究生报考此类岗位,也需参加该岗位的笔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科目、范围:
笔试方式以集中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书林街28号
昆明市儿童医院老院行政楼七楼大会议室(笔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3、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及昆明市儿童医院(www.et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在此分数线上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范围: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进行具体实际操作考试的方式。
面试范围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
3.面试时间:由昆明市儿童医院负责通知。
4.面试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5.面试时所需提供材料: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6.联系人:宋老师、赵老师
7.联系电话:(0871)63148935或63309021
8.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最低控制线为60分。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名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只进行面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儿童医院(www.etyy.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报考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及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儿童医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而产生的空缺由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和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儿童医院(www.et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医院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聘用的,必须递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申明自愿放弃招聘机会。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十二、咨询方式: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288号
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楼五楼人力资源部
邮编:650000
电话:(0871)63148935或63309021
联系人:宋老师、赵老师
昆明市儿童医院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