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3年云南省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云南招聘网时间:2013-09-03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写作知识。

考试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富宁县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2.计算机操作考试

满分为100分,考试直接上机操作,查看考生能否熟练运用 Word、Excel、XP等操作软件,准确、快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考试时间60分钟。

考试时间:2013年9月12日下午15:00-16:00

考试地点:富宁县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3.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有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考生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因报考人数较少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2的,削减招聘计划。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考察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8点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富宁县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六、体检、考察及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按面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人选的,须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为面试。

体检工作由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及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富宁政务网、富宁检察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七、工资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为3年,月薪1400元。合同期间,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以及《富宁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公共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并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76-6120579。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及信息,将通过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和富宁检察网(http://www.fnxjcy.gov.cn)面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浏览上述网站。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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